法律依據:《中國* * * * *《黨支部工作條例》第四條壹般以單位和地區為單位,主要方式是單獨組建黨支部。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社區、社會團體、人民解放軍和武裝警察部隊的連(中)等基層單位,凡黨員超過三人的,應當設立黨支部。
黨員中黨支部數量壹般不超過50個。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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