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禁區。本市金水區、二七區、中原區、管城回族區、惠濟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東新區、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及新鄭市、新密市、登封市、滎陽市、鞏義市、中牟縣和尚潔區禁止生產、運輸、儲存、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2.禁放時間:根據鄭州市人民政府2016頒布的《鄭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2016 1起,上述區域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3.懲罰的類型。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在禁放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的,單處500元以上10元以下罰款,或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的規定,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
法律依據:《鄭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條例》第十條。
命令他的監護人嚴加管教。教唆、誘騙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以及教唆、誘騙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