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招聘教師筆試內容壹般分為三類:教育理論知識、公共事務基礎知識、學科專業知識。
1.教育理論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心理學、職業道德、教育法規、新課程改革、教學技能、教育寫作等。在某些領域,教材和教學案例分析屬於教育理論知識。有的區拿3-5個時事政治的題目,會用教育理論知識來講解。
2.公共事務基礎知識包括:時政、政治理論、法律、經濟、行政、科技、文史、公文寫作等。部分地區的行政能力測試是指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與推理、數量關系、數據分析等。,屬於公務員培訓範圍。
3.學科專業知識:所報職位的學科專業知識,如漢語言考試中的語文學科知識。在某些領域是除了語言學以外的三門學科的知識,甚至是語言學、政治、歷史、生物以外的物理、化學、生物的所有學科的知識。
相關分數:
綜合筆試科目包括《公共事務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測試》,每科滿分為100。
教育類筆試科目為《公共事務基礎知識》和《教育專業知識》,每科滿分100。
衛生筆試科目為《公共衛生基礎知識》和《衛生專業知識》,每科滿分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