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政策是政府根據客觀經濟規律制定的指導財政工作和處理財政分配關系的基本政策和準則。
財政政策的常用手段有:
(1)預算是國家財政政策的基本手段,綜合反映國家財政收支的規模和平衡情況,綜合反映各種財政手段的運用結果,制約其他資金的活動。
(2)稅收——主要的財政政策手段,通過橫向總量和橫向結構的變化來實現其調節作用。
(3)公債——財政政策手段中帶有有償特征的特殊調控手段。國家通過調整公共債務的數量、期限和利率,對公共債務起到調節作用。
(4)投資——財政投資主要用於新興產業部門、基礎產業部門和大型基礎設施,是國有資產形成的主要物質基礎。財政投資的規模和投向對國民經濟結構的調整有很大影響。
(5)補貼——財政補貼往往與價格政策、投資政策、利息政策、工資政策相協調,起到調節作用。
財政補貼包括價格補貼、投資補貼、利息補貼、生活補貼和虧損企業補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五條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國家加強經濟立法,改善宏觀調控。國家依法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擾亂社會經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