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用旅館房間的協商價格。根據酒店設施的配備和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雙方約定每間客房的日補償標準作為征用客房的協商價格。
(2)補償方式。在酒店使用期間,使用酒店房間數超過總房間數50%的,按實際使用酒店房間數給予補償;已使用的酒店客房數小於或等於客房總數的50%的,按照酒店客房總數的50%給予補償。酒店空置期間,按照被征用房間總數的30%給予補償。
實施緊急征用的單位應當實施補償,參照本行政區域內緊急征用時租用同類物資、同類場所的市場價格給予被征用單位或者個人補償。
薪酬審計程序
被征用旅館應當提交申請補償所需的材料。區衛生衛生局審核確認酒店征用天數、每天實際征用的房間數和用於結算的房間數。區住建局批準具體補償方案,並在區政府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區住建局應向區政府書面申請撥付補償資金。區政府批準後,區住建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補償決定,並通知被補償人。區住建局向區財政申請撥付補償資金,區財政通過國庫集中支付方式將補償資金直接支付至被補償人提供的銀行賬戶。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人民政府給予的補償包括:
(壹)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引起的搬遷補償和臨時安置;
(三)征收房屋造成損失的補償。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貼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貼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