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國家和個人的利益是不可分割的。沒有國家利益,就無法保護個人利益。沒有個人利益,就不可能聚集成壹個整體為國家利益而戰。在軍人眼裏,國家利益高於壹切,在漢奸眼裏,個人利益高於壹切。
3.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國家的統壹領導下,各少數民族聚居在壹起,通過建立自治機關實行自治的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我國的壹項基本政治制度,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就是在祖國統壹的大家庭中,在國家的統壹領導下,以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為基礎,設立自治機關,實行自治,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區的內部事務,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