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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資格考試只能由在職警察報考嗎?

執法資格考試不是只針對在職警察的。在執法細分中,消防執法、公安執法、刑事執法、公用企業執法等四類執法都需要進行執法資格考試。

其管理範圍涵蓋個人行為和單位行為的所有類別,但以目前的管理理念和執法改革理念,公務員並不壹定要有行政執法資格證,參加工作壹定年限後可以參加與現有工作相同的執法資格證考試。

行政執法資格證書由省級行政部門頒發,對執法範圍有嚴格限制。比如在北京取得的執法資格證僅限於北京地區(執法證上註明執法範圍)。有些執法證不受地域限制,可以全國通用。

擴展數據:

2010年9月,公安部制定考試辦法,規定每年定期在全國範圍內舉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資格考試。考試分為三個級別:基礎級、中級和高級。人民警察必須取得基層執法資格,否則不得辦案。

2011全國31省區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安機關和鐵路、交通、民航、森林、海關等5個行業公安機關分批進行了首次基礎執法資格考試。* * * 170多萬警察參加考試,占全部警察的94.54%。

百度百科-行政執法資格證書

人民網-首屆全國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中級執法資格考試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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