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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目標是什麽意思?

法律分析:執行對象:簡單來說,就是執行程序中具有給付內容的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給付內容。執行的標的是非對抗性的。它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執行依據采取強制執行措施,人民法院可以在不要求債權人提供充分證據證明的情況下實施強制執行措施,也不需要法院核實某壹財產確實屬於債務人所有或者為債務人所控制,更不用說在執行程序中進行口頭辯論確認該財產屬於債務人所有。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幹問題的規定(試行)》第二條執行機構負責執行下列生效法律文書:(1)民事、行政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民事制裁決定書、支付令以及刑事案件附帶的民事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二)依法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行政處罰決定和行政處理決定;(三)中國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書和調解書;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有關規定作出的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裁定;(四)依法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機關授予的追償債務的債權文書和物品;

(五)外國法院作出的已經人民法院承認其效力的判決、裁定和外國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六)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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