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暴力傷醫事件引發關註。在保護醫生權利方面,醫生法草案專門用了壹章來完善各種保障措施。在此基礎上,草案二審稿還擬作如下修改:
第壹,總則中明確,醫生的人格尊嚴和人身安全不容侵犯。
二是明確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阻礙醫生依法執業,幹擾其正常工作和生活。
三是明確禁止以侮辱、誹謗、威脅、毆打等方式侵犯醫生的人格尊嚴、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
除了加強對醫生權利的保護,草案二審稿擬修改如下:
壹是規範醫生多點執業,明確衛生主管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加強對相關醫生的監督管理,規範其執業行為,保障醫療衛生服務質量。
二是明確醫生不得出具虛假醫學證明,不得過度治療患者。第三,完善法律責任,明確以不正當手段取得醫師資格證或者醫師執業證書的,三年內不受理相應申請。對於醫師在法律允許的醫療衛生機構以外執業,或者超出註冊的執業場所、執業類別、執業範圍執業的違法行為,應當明確法律責任,加大處罰力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將為維護醫師合法權益、規範醫師執業、加強醫師隊伍建設、保護人民健康、實施健康中國戰略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醫師法
第六十七條
本法自2022年3月6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