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事人報警;
2.民警出門將相關人員帶回派出所;
3.詢問案情;
4.詢問雙方是否願意調解,如果願意調解,調解成功就不處罰結案;
5、調解不成,或者拒絕調解,或者不適合調解的,警方將制作筆錄;收集證據,檢查受傷人員;材料準備充分後,有處罰權的,直接處罰,出具處罰決定書。如果他們沒有處罰權,就報請上級批準;報批和送達處罰決定,最後執行。如果被拘留,就送到拘留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條。
違反治安管理取得的財物和扣押的違禁品,應當退還原主或者按照規定予以沒收。我違反治安管理使用的工具,按照規定可以全部沒收。具體辦法由公安部另行制定。
第八條
因違反治安管理造成損失或者傷害的,違反治安管理的人應當賠償損失或者承擔醫療費用。違反治安管理的人是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的,由其監護人依法負責賠償或者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