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從法律層面,沒有嚴懲的說法,只有嚴懲。也就是說,法律將嚴懲那些情節惡劣或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的犯罪行為。從重處罰是指在法定的處罰種類和幅度內,對行為人適用較重的種類或者較高的處罰幅度。說明應該受到懲罰的行為是嚴重的。只有從重處罰行為人,加重行為人的責任,才能使行政處罰與違法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相適應。理論上,酌定情節是這樣解釋的:雖然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但審判過程中需要考慮的情節必須足以影響犯罪對社會的危害性。審判實踐中需要考慮的酌定情節主要有:犯罪動機、犯罪手段、犯罪時的環境和條件、犯罪人的壹貫表現、犯罪的危害程度、犯罪後的態度。也就是說,確定酌定情節的前提是影響犯罪對社會的危害性,同時,除非有明文規定,否則不能突破明文規定進行處罰。
法律依據
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第二百三十六條修改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罪從重處罰。“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壹)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強奸幼女的;“(四)輪奸二人以上的;”(五)強奸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對幼女造成傷害的;(六)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