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不需要監護人。
監護人(當然不需要監護人)只要是PR,不壹定是公民。公關和市民都可以。妳不需要汽車或房子。
如果父母在加拿大,不需要找監護人。父母本身就是監護人。
如果妳在加拿大有監護人,監護人可以換。變更監護人的程序很簡單,就是妳和新的監護人去公證處宣誓,妳父母也做個公證書同意這個人做妳的監護人。結束了。妳甚至不用通知移民局。需要花費的成本只是公證費。
如果妳是未成年人(妳現在不是),妳需要通知學校妳的監護人的變化。但妳不是未成年人。
“據說是校規?”妳是黑中介和野雞學校的受害者。他們只是想從妳身上賺更多的錢。如果去衛報,壹年要交8100。
我不確定妳是否能理解我上面說的話。我再強調壹下,法律上妳是成年人。法律上不需要監護人。而且是關於加拿大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