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ZTO快遞丟失貨物的賠償標準是什麽?

ZTO快遞丟失貨物的賠償標準是什麽?

法律分析:ZTO快遞丟失物品賠償標準如下:

1.快件丟失、損毀或者短少,快件未投保的,信件類按照服務費的2倍賠償,包裹類按照實際損失價值賠償,但最高不超過服務費的5倍。對其他損失或者間接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保價快遞,保價費按保價金額的2%收取。快遞丟失的,按照保額賠償,每票最高保額為人民幣10000元;

3.快件丟失、損毀、短少的,免收服務費;

4.由於自然災害、空難、戰爭、交通事故、政府行為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和損壞,中通公司不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七條,快遞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快遞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保價快遞的賠償責任;對於未保價的快件,應當依照民法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國家鼓勵保險公司發展快遞損失責任保險,鼓勵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投保。

  • 上一篇:中國知識產權公證服務平臺今日開通。司法部副部長做了什麽發言?
  • 下一篇:重慶哪裏可以做信用報告?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