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全國召開打擊性侵全國專項行動推進會。會議期間,國家領導人強調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推進打擊性犯罪專項行動,切實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會議還要求進壹步加強組織領導,迅速掀起新壹輪打擊高潮,依法嚴懲性侵犯罪,形成強大威懾,給婦女兒童極大安全感。
這次會議的推廣也引起了網友的極大關註,他們很好奇這次會議主要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不受侵犯。那麽未成年人犯罪會受到什麽樣的懲罰呢?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我們可以知道。在未成年人已滿16周歲的前提下,如果犯了錯誤,觸犯了法律,應當對自己的錯誤負責,承擔刑事責任。從此,敬畏法律,做壹個好公民。
但是,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只有在犯了某幾類罪的情況下才應該負刑事責任,而國家法律對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有很大的容忍度。這類未成年人以特別殘忍的手段實施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或者重傷、殘疾罪時,情節惡劣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因為這個年齡段的孩子還沒有搞清楚法律的界限,所以當他們所犯的錯誤不是特別嚴重的時候,就會從輕或者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