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運營單位應當為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供便利服務,並在公共交通場所、車站和公共交通工具上設置老年人優待標誌;在有條件的地方設立老人等候區,照顧無人陪伴、行動不便的老人;根據實際需要,配置方便老年人出行的無障礙公共交通設施。公共交通車輛應當為老弱病殘孕提供不低於總座位數10%的專用座位。65歲以上老年人免費乘坐城市公交車、輕軌、地鐵、過江索道等城市公交車。法律依據:《重慶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
第五十二條公共交通運營單位應當為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供便利服務,並在公共交通場所、車站和公共交通工具上設置老年人優待標誌;在有條件的地方設立老人等候區,照顧無人陪伴、行動不便的老人;根據實際需要,配置方便老年人出行的無障礙公共交通設施。公共交通車輛應當為老弱病殘孕提供不低於總座位數10%的專用座位。65歲以上老年人免費乘坐城市公交車、輕軌、地鐵、過江索道等城市公交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