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食用保護動物是要受到懲罰的,這是法律禁止的,所以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是犯罪行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分為壹級保護野生動物和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名錄及其調整,由國務院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準公布。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珍稀瀕危野生動物是指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壹、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1、2所列野生動物,以及上述馴養繁殖的物種。如蜂猴、熊猴、金絲猴、馬來熊、大熊貓、雲豹、雪豹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壹條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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