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居民身份證到期時,為保證身份證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居民需要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換領。在兌換過程中,居民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戶口本等相關證件,按照公安機關要求填寫相關表格並繳納相應費用。
關於更換身份證的過程,以下是詳細步驟:
準備相關證件:居民需要準備身份證原件、戶口本等有效證件。
去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居民需要去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比如派出所、公安局。
填寫申請表:在公安機關的指導下,居民需要填寫身份證補領申請表,核對相關信息無誤。
繳費:按照公安機關的規定,居民需要繳納相應的重置費。
等待新身份證:公安機關審核無誤後為居民制作新身份證。居民需要在指定的時間來領取新卡。
綜上所述,株洲居民在身份證到期時,應及時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換領手續,確保身份證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
第十壹條
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無法辨認的,公民應當申請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事項有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卡;當妳得到壹張新卡時,妳必須歸還原來的卡。居民身份證遺失的,應當申請補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