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級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按專業類別實行全國統壹考試。考試科目分為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和1專業科目三個公共科目,安全生產專業實務分為煤礦安全。
2、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建築安全、道路運輸安全和其他安全專業(不含消防安全)7個專業類別。其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為客觀科目;《安全生產專業實務》是壹門客觀混合的學科。
3、取得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或者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6年。(原7年)取得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或者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4年。(原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或者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並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取得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年;或者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並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
免於考試
1.符合《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中級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具有高級或專職高級工程師職稱,從事安全生產業務工作10年的,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生產技術基礎》兩個科目。
2.符合《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中級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條件,安全工程專業本科畢業已獲國家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可免試《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