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壹百二十二條明確了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規定的“具有專門知識的人”的作用和法律地位。至此,關於具有專門知識的人是專家證人還是專家輔助人的爭論暫時告壹段落。根據《解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是相當於當事人代表的專家助理。
《民事訴訟證據若幹規定》第六十壹條規定了當事人申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就案件的專門性問題進行說明的制度。根據這壹規定,“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涵蓋了解釋案件的專門性問題、接受詢問、對抗和詢問鑒定人四種功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 * *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通知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對專家證人提出的鑒定意見或者專業性問題提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