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古代人的婚姻,很多現代人,尤其是現在的男人都很羨慕。有三妻四妾,但不是這樣的。古代雖然沒有婚姻法,但是有婚姻制度。雖然“男權”在古代是存在的,但並不是男方說可以和老婆離婚。古代人“休妻”的原因是“七因”,即:不孝父母、無子、好色、嫉妒、患惡疾、多嘴、偷盜。
古人還規定,在以下三種情況下,即使妻子有“七出”的理由,丈夫也不應與她離婚。這就是所謂的“三不”。用白話文來說就是“三不去”:老婆沒有家可回,沒有人依靠,沒有休息;為公婆服喪三年的,不能安息;和老公同甘共苦,但是後來家裏有錢了,就不能休息了。所以壹般只有違反了“七出”,男人才有權利和妻子離婚。
其次,還包括和分制度,這是中國封建社會允許夫妻雙方協議自願離婚的壹項法律制度。然後是義,就是強制離婚。主要是夫妻雙方被政府審判後,認為無法繼續,采取壹種強制離婚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