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是中國歷史上壹個以主張法治為核心思想,以富國強兵為己任的重要學派,而《漢書·藝文史》被列為“九流”之壹。法家不是純粹的理論家,而是積極入世的活動家,他們的思想也側重於法律的實際效用。
法家思想包括倫理思想、社會發展思想、政治思想和法治思想等諸多方面。法家倫理是指以人性觀為基礎的誠信義利觀。
發展
法家成熟很晚,但形成很早,可以追溯到夏商時期的官員,成熟於戰國時期。在春秋戰國時期,又稱為刑名之學。經過管仲、、子產、、吳起、商鞅、沈導、申不害、、戲劇辛等的大力發展,自成壹派。
戰國末期,韓非總結綜合了他們的學說,是法家的傑作。其範圍涉及法律、經濟、行政管理、組織與管理、社會改革、法律、經濟、金融、貨幣、國際貿易、行政管理、組織理論和運籌學等社會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