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發放的救助金免征個人所得稅;對殘疾人、老年人和烈士的收入,以及其他經財政部門批準的收入,也可以減征或免征個人所得稅。慈善組織提供的慈善服務和慈善支付屬於扶貧、助困、助殘範疇的,受益人可以依據個人所得稅法獲得稅收優惠。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慈善受益人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此外,針對慈善服務對象和受益人的稅收優惠政策的可操作性主要體現在災後恢復重建的稅收政策上。災區企業和個人通過慈善組織捐贈的款物,免征相應的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第八十條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為慈善活動捐贈財產的,依法享受稅收優惠待遇。企業慈善捐贈支出超過法律規定的,允許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當年扣除的部分,允許在以後三年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向境外捐贈用於慈善活動的物資,依法減免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第七十九條慈善組織及其收入依法享受稅收優惠。
第八十壹條受益人接受慈善捐贈,依法享受稅收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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