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交車夜間禁行如下:
(1)必須按規定配備兩名以上合格且合格的駕駛人員;
(2)公交車司機在下午2點至5點運營時,必須在公司指定的休息點停車換人;
(3)在休息點等待工作的駕駛員,應當保證有充足的休息時間,保證每天接班夜班前有不少於6小時的強制臥床休息時間;
(4)換班期間,公交車應當提前告知乘客安全等相關服務,確保乘客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5)夜間行駛速度必須在白天限速的80%以內。
2.法律依據:《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
監控人員應當對車輛行駛動態信息進行實時分析處理,提醒駕駛人及時糾正超速、疲勞駕駛等違法行為,並記入動態監控臺賬;駕駛員經提醒後繼續違章駕駛的,應當及時向企業安全管理機構報告,安全管理機構應當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對拒不執行制止違章駕駛措施的,道路運輸企業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告,事後辭退駕駛員。
動態監控數據至少保存6個月,違法駕駛信息和處理情況至少保存3年。道路運輸企業對事後有交通違法信息的駕駛人應當及時處理。
第二,夜間公交禁行怎麽處罰?
1.公交車違反夜間2時至5時禁行的,扣3分,罰款2000元;
2.壹些省份還會要求船公司發出整改通知,並對司機進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