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打他人是對人身權利的嚴重侵犯。如果毆打未滿14周歲的兒童,也應依法從重處罰。成年人打孩子是錯誤的教育行為,壹般不構成犯罪。但如果是兒童輕傷,可能會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成年人長期毆打兒童可能構成虐待,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其他親屬的請求,依法決定變更撫養權。
故意傷害罪的主要特征如下:
1,犯罪的客體是他人的健康。故意損害身體健康壹般不構成犯罪。但自殘損害社會利益,觸犯其他刑法規定的,構成犯罪;
2.該罪的客觀方面是行為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健康的行為。損害他人健康主要是指損害人體組織的完整性或損害人體器官的正常功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毆打不滿十四周歲兒童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