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註冊需要哪些資料?
1,寶寶的出生醫學證明;
2.父母的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
3.擬登記地街道計劃生育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4.政策內生育壹個子女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生育二孩審批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戶口管轄地,應當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辦理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註銷戶口。
公民從農村遷入城市,必須持城市勞動部門的就業證明、學校的入學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證明,向常住戶口的戶口登記機關申請遷出。
公民移居邊境地區,必須經居住地的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第十壹條
已被征集服現役的公民,入伍前由本人或戶口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註銷戶口,不發遷移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