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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到法院後不賠錢怎麽辦?

法律分析:民事賠償,法院判決,對方可以不交錢向法院申請執行,申請執行向法院交納壹定費用。判決下來了。如果對方確實沒有財產可供執行,法院會暫緩執行。等到可以執行為止。壹般來說,這種追溯期為2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被執行人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絕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壹條* *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應當報告當前財產狀況和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壹年的財產狀況。被執行人拒報或者謊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處以罰款或者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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