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小明的價值觀中,上課遲到的後果比闖紅燈的後果更大,這也和校園給他灌輸的相關知識有關,比如遲到會受到懲罰和羞辱。所以遲到在他心目中是違反了校園的校規,會受到相應的處罰,而闖紅燈又與國家制定的社會法規息息相關。他不知道闖紅燈違法,但是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闖紅燈罪。法律只會在交通事故發生後確定雙方責任時將闖紅燈列為認定原因,而小明的認知水平還達不到知道闖紅燈會產生危害後果的年齡,所以小明在年齡的限制下做得很好,但從整個社會來看,他確實違反了交通法的相關規定。雖然他違反了,但是路上沒有車,助長了小明的行為。校規是在小心闖紅燈的前提下維護的,而在他的年齡限制和認知水平下,校規高於壹切,所以小明從法律角度是錯的,從道德角度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