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車是民事行為。根據《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只要拼車雙方與司機就價格達成壹致,且不存在脅迫和欺詐行為,就應認定為合法有效的行為。
拼車的經營模式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要求,不違法。
拼車是指同壹路線的人乘坐同壹輛公交車上下班、上下學、節假日出行等。,而且車費由乘客均攤,這就是拼車。有車的朋友可以帶壹些路線相同的人去上班,既節省了自己的開支,也給別人帶來了方便。
拼車是壹個新生事物。據報道,韓國、希臘和歐美的出租車都嘗試過“拼車”。在美國,鼓勵和支持很多人坐同壹輛叫拼車的出租車。它不僅有利於環境保護,而且有利於緩解擁擠的城市交通和乘客。在中國,北京、浙江、廣州和其他50多個城市,拼車服務得到了發展,註冊服務機構也應運而生。
拼車有幾種情況:壹種可以叫搭便車,第二種是合乘。免費搭車是指車主在途中搭載兩三名路線基本相同的乘客,並收取壹定費用。共享就是住在附近的幾個人共用壹輛車,方便出行。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北方、上海、廣州城市的上班族都願意通過社交平臺、拼車網站、拼車app尋找路人拼車,拼車逐漸流行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