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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池要交消費稅嗎?

法律分析:生產、委托加工、進口環節適用稅率為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電池塗料消費稅征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95號(2015),4。將外購電池、塗料的大包裝改為小包裝或者對外購電池、塗料不加加工而貼標簽的行為,視為應稅消費品的生產行為。從事電池生產和委托加工的納稅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確定的期限和內容進行消費稅納稅申報。對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的電池征收消費稅。電池消費稅征收範圍包括原電池、蓄電池、燃料電池、太陽能電池和其他電池。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電池已被納入消費稅征收範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繳行為,維護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稅務機關依法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和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的開征、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以及其他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不壹致的決定。

第四條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有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納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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