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瓶車與三輪車相撞處理如下:
(1)發生交通事故後立即報警;
(2)有交警勘查事故現場,然後做出事故責任劃分,出事故責任認定書,雙方按責任認定比例互相賠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和有關檢驗鑒定結論,及時作出交通事故認定,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基本事實、原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二、電動三輪車與電瓶車相撞責任劃分
1.因壹方當事人的違法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有違法行為的壹方當事人負全部責任,另壹方當事人不承擔交通事故責任;
2.雙方當事人的違法行為* * *造成交通事故的,其違法行為在交通事故中起主要作用的壹方承擔主要責任,另壹方承擔次要責任;
3、交通事故中的違法行為,雙方承擔同等責任;
4、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法行為* * *同交通事故,按各自的違法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小劃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