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
第七條與電影有關的知識產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知識產權執法的部門應當采取措施保護電影相關知識產權,依法查處侵犯電影相關知識產權的行為。
從事電影活動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增強知識產權意識,提高運用、保護和管理知識產權的能力。
國家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開發電影影像產品等衍生產品。
第三十壹條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錄音或者錄像。如發現錄音錄像,影院工作人員有權制止並要求刪除;拒絕聽的人有權要求他們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