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店鋪被訴商標侵權,處理如下:
(1)如果小店侵權是事實,應該主動與對方和解。如果對方撤訴,那就沒了。如果協商不成,只能服從人民法院的判決;
(2)如果對方的起訴與事實不符,小店可以積極提出自己的辯護意見,向人民法院提供有利於小店的證據。有了對小店有利的證據,人民法院會依法判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八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答辯書應當寫明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二、字號侵權如何起訴
起訴字號侵權的程序如下:
1.壹方當事人提起訴訟,應當先提交起訴書,並按照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相應的副本。註意起訴要在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侵權訴訟有管轄權的法院是侵權行為發生地或被告住所地;
2.然後,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要程序並提交相關證據材料後七日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3.最後,當事人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有困難的;
您可以在預產期內向我院提出減、緩、免的書面申請。逾期未提交或減、緩、免書面申請未獲批準的,我院將裁定按自動申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