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轟動壹時的仁濟山莊“空中別墅”,居然在屋頂上看到了綠色。北京晨報記者走訪發現,在已經拆除的違建屋頂上,屋頂的壹側已經被綠植覆蓋。樓下居民對此頗有怨言,認為業主張必清“不老實”,總想在樓頂“耍花招”。對此,海澱區園林綠化局綠化處工作人員表示,居民樓屋頂屬於公共區域,頂層住戶無權私自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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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樓違建陽光房的住戶都喊冤,“購買權”無效。
青山某小區開發商稱,簽訂協議時,已與業主約定,使用露臺不得有違法行為;他認為他的提醒義務已經完成。但是,雙方的認識明顯存在偏差。幾位業主認為,開發商的承諾讓他們誤解了自己的權利,對違建並不知情,他們也平均損失了4萬元。
對此,湖北程明律師林穎解釋,且不說簡陽方廣的行為違反了《武漢市城市綜合管理條例》,這份“專屬陽臺”協議本身就是無效的。根據《物權法》第七十條規定,住宅的露臺屬於部分業主所有,其使用權和經營權應當歸全體業主所有,而非壹戶獨享。
中國新聞網-北京“最牛違建”頂上,綠房子主人說自己只是做綠化。
中國新聞網-頂樓居民違建陽光房,均高呼“購買權”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