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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二手房交易政策

東莞二手房交易政策有以下幾點:

1,買房條件。本市戶籍,在本市買房沒有社保年限,個稅等限制。非本市戶籍,首套房購房資格,非本市戶籍家庭不能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按月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1年以上證明的,暫停向其銷售新建商品住房;

2.限制套數。本市戶籍和非本市戶籍均限購2套。只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暫時不能買新房;

3,買房首付。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即從未購買過住房),商業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為30%。對有住房貸款記錄但申請貸款購房時無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無住房貸款記錄或相應住房貸款已結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貸款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涉及的法律法規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二手房交易中,房產買賣合同中規避國家稅收的價格條款無效。無效部分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當事人以偷稅為由請求確認所有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 *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條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壹百四十二條第壹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

以兩種以上文字訂立的合同文本,其協議具有同等效力的,各文本中使用的詞語應當具有相同的含義。如果各文本中使用的詞語和表述不壹致,應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和誠實信用原則進行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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