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上曝出壹則奇葩新聞,廣東東莞某電器公司數名工人遇害。連續?上廁所被罰款20元。消息壹出,立即在網上引起熱議。很多網友表示,上廁所是人的本能。現在的企業文化已經?高級?到了克服人類本能的地步?的確,上廁所是人的本能,任何企業都不能對這種本能行為進行任何限制,這是法律明確規定的。
拋開法律法規不談,這個規定從企業文化和社會道德的角度來看都是反人類的。中國自古就有?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文化傳統。如果規定公司高管、經理不能連續上廁所,他們能接受嗎?妳能理解嗎?會不會像工人壹樣義憤填膺?
好在消息壹出,東莞市人社局就對企業采取了措施,責令其整改違規行為,並退還了工人的罰款。據網友反映,這壹規定要求壹群工人在工作時間只能上壹次廁所;上兩次廁所就要罰款。這顯然影響了勞動者的正常勞動,違反了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屬於違法行為,自然會受到有關部門的嚴厲處理。希望這家企業以後能吸取教訓。
然而,我們應該從兩方面來看這個問題。據企業工作人員介紹,工人有嚴重的偷懶行為,經常說自己懶在廁所裏。經管理者多次溝通無果後,?不得不?想出了這個不人道的規則。在我看來,如果有員工故意用廁所偷懶,可以扣發獎金或者被開除,而不是通過近乎荒謬的規定來約束人的本能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