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妳的購房合同裏有條件,應該滿足正常生活的居住要求。水、氣、電安全是必須的。
開發商與購房者簽訂了購房協議,並約定了交付時間,那麽簽訂的協議必須嚴格執行,開發商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作為開發商是房屋出賣人,業主應該滿足正常生活居住的條件,無論開發商違約是否超出開發商控制範圍,作為開發商都應該按照合同條款履行。這是合同中規定的義務。
作為開發商,他在開發壹個項目的時候,開發商已經和市政公司、自來水公司、供電局等簽訂了相應的合同。,而且這個合同裏應該有違約條款。開發商當然可以,根據合同,如果市政公司沒有按時完成市政設施,我認為開發商有權起訴違約方,不管違約方是壟斷行業公司還是政府下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