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二手房轉讓有哪些法律規定?

二手房轉讓有哪些法律規定?

二手房轉讓的法律規定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九條: (壹)已按照轉讓合同的約定繳納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二)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投資開發,屬於住房建設項目的,超過開發總投資的25%,屬於成片開發的土地,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九條第(壹)項已按照出讓合同的約定繳納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二)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投資開發,屬於住房建設項目的,超過開發總投資的25%,屬於成片開發的土地,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房地產轉讓時房屋已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規定第四十條: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審批。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出讓的,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報批時,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可以按照國務院的規定決定不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轉讓房地產的土地收益,由轉讓人上繳國家或者按照國務院的規定作其他處理。
  • 上一篇:麻醉藥品專業管理人員的職稱有什麽規定?
  • 下一篇:法國蔬菜被拔管(家庭和醫生之間的倫理和法律糾紛)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