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速公路事故處理方法如下:
(1)事故發生後,駕駛人應首先打開車輛的雙閃燈,並在車後150米處放置隨車攜帶的三角警示牌;
(2)盡快將車上人員移至高速公路右側護欄外;
(3)撥打高速交警進行事故報警;
(4)如果事故中有人員傷亡,撥打當地急救電話120;
(5)如果在事故中車輛變形,有人被卡,需要拆除,請撥打當地消防電話119;
(6)駕駛人用手機拍攝車輛照片;
(7)打電話給保險公司報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條
當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員應立即打開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如果難以移動,應連續打開危險警告閃光燈,並采取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誌等措施擴大警告距離,必要時應迅速報警。
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時,應當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條的有關規定處理;但應在距故障車方向150米處設置警告標誌,並迅速將車上人員轉移至右側路肩或應急車道,並迅速報警。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無法正常行駛的,應當由救援車、清障車拖移。
第二,發生車禍時如何理賠
1,通知保險公司;
2、保險公司派人了解情況;
3.向保險公司提交保險單、行駛證、駕駛證等證件材料;
4、保險公司評估車輛受損的費用;
5.審查索賠文件;
6.審核通過後,帶上相關材料領取理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