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法律價值體系

法律價值體系

法律有三種價值:自由、秩序和正義。自由是指法律有制度保障,使主體的行為具有任意性。有法律才有自由。秩序被視為壹種工具性的價值,這裏強調秩序是社會生活的基礎和前提。正義強調社會生活中主體的平等和正義。正義是法律的基本標準。法律的價值是指法律滿足人類生存和需要的基本表現,即法律對人的有用性。法的價值是基於法與人的關系,是法對人的意義。法的價值主體是人,法的價值客體是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第六條立法應當從實際出發,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學合理地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和義務,國家機關的權利和責任。法律規範應該清晰、具體、有針對性和可執行性。

第七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NPC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和其他基本法律。NPC常務委員會制定和修改除應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法律;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部分法律進行補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法律的基本原則相抵觸。

  • 上一篇:購買兒童票的年齡和規定
  • 下一篇:法律!!!重癥監護室ICU病人轉會診!!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