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溯及既往。
溯及力,又稱法律的溯及力,是指法律在生效之前,是否適用於事件和行為。如果適用,則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適用,法律沒有溯及力。就現代法律而言,法律壹般只能適用於生效後發生的事件和行為,而不能適用於生效前的事件和行為,即采取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2.適用於追溯效力的法律規定。
同壹機關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與舊的規定不壹致的,適用新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不溯及既往,但為更好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益而作出的特別規定除外。
中國的立法原則:
1,憲法原則。
憲法是所有法律中的法律,是具有最高級別法律效力的法律,是全面規定國家的性質、社會經濟和政治制度、國家政權的總任務、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構等根本性、全局性關系或事項的根本法。
2.法治原則。
經濟的市場化和政治的法治化是現代社會不同於以往社會的顯著標誌。兩者都需要法治的推動和保障。因此,現代社會更顯著的標誌在於要求建設法治國家,實現國家生活的法治化和法治生活的現代化。
3.民主原則。
在立法中遵循民主原則,以立法的形式充分體現和保障人民的民主權利,使人民真正成為立法的主人,是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的重要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