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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三色旗中的三種顏色代表自由、平等和博愛,寓意來自

這個寓意來自《人權宣言》。

《人權宣言》(即1789年8月26日頒布的《人權與公民權宣言》)是法國大革命時期頒布的綱領性文件。宣布了人權、法治、自由、分權、平等和保護私有財產的基本原則。

宣言采納了18世紀的啟蒙理論和自然權利理論。其中,自由、財產、安全和反抗壓迫是不可剝奪的人權,言論、信仰、作品和出版自由得到肯定,並闡述了三權分立、法律面前平等和私有財產不可侵犯等原則。

據說三色旗的由來來自於革命軍1789年7月國內革命時佩戴的帽徽。帽徽由革命軍總司令拉斐特侯爵設計,借鑒了巴黎會徽的紅藍兩色。本來只有紅藍。後來,老佛爺又加上了代表王室的白色,寓意著期望人們和王室共同努力,建立壹個自由平等的新國家。

擴展數據:

1789年法國大革命爆發。當時巴黎國民自衛隊以藍、白、紅三色旗為隊旗。1794的三色旗被確定為法國第壹個* * *共和國(1792-1804)的國旗。

法國豎三色旗是對橫三色旗(荷蘭旗)的創新,體現了革命精神。旗桿的壹邊是藍色,後面是白色和紅色。此時,三種顏色分別代表自由、平等和博愛。後來,拿破侖在歐洲作戰時壹直使用三色旗。

1815年拿破侖戰敗後,波旁王朝復辟。三色旗被革命前使用的皇家紫丁香白色旗幟所取代。但在1830的革命中,路易·菲力浦登基後,再次將三色旗定為國旗,壹直延續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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