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法律考試後,可以選擇律師事務所執業,成為助理律師。實習期1年。(未取得證書者,可打印出法學考試成績單,證明已通過考試。)實習期滿後,參加律師協會組織的考試和答辯。答辯通過後,向當地司法局提交相關材料,辦理律師執行資格證。司法局收到材料後進行審核,通過後頒發律師資格證。
根據《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申請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應當如實填寫《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本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書;申請人身份、學歷證明原件(受理機關核實後退回)及復印件。
地(市)司法局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查。申請材料齊全,符合申請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條件的,報省(區、市)司法廳(局)審核。省(區、市)司法廳(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申請材料齊全,符合申請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條件的,提交司法部審核發證。
擴展數據: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相關要求規定,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原件和復印件具有同等效力。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由司法部統壹編號。編號方法另行規定。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應當妥善保管,不得塗改、出借、出租和轉讓。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遺失的,應當在省(區、市)司法廳(局)指定的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並向地(市)司法局書面申請補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