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主觀題在考試中選作題型,考生可以選擇其中壹個作答。主觀題考試分數線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有關部門確定。
司法考試的其他規定。
《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十二條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壹命題。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內容和命題範圍以司法部當年公布的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大綱為準。
第十三條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每年舉行壹次,分為客觀考試和主觀考試兩部分,綜合考察考生從事法律職業應當具備的政治素養、業務能力和職業道德。通過客觀考試的考生可以參加主觀考試,客觀考試在本年度和下壹考試年度有效。
參考以上內容?清遠市司法局-司法部2020年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