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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的功能和價值是什麽?

司法機構的職能:

懲罰功能。中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司法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工具。因此,打擊敵人、懲罰犯罪是我國司法機關的首要職能。

調整功能。我國司法制度的調整功能主要通過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來實現。

保障功能。所謂保障功能,是指司法制度對社會關系的保護。司法制度的保障功能是通過司法機關和司法組織的各種司法活動來發揮的。

服務功能。所謂服務職能,是指司法機關和司法組織對活動對象的服從和服務職能。司法系統的服務功能是通過司法機關和司法組織為實現其宗旨和目標而進行的活動來體現的。

教育功能。所謂教育功能,是指司法機關的活動對公民的教育和影響。這是社會主義正義不同於資本主義正義的顯著特征。

司法核心價值觀包括“公正、廉潔、為民”三個方面,內容明確具體,結構嚴謹,層次清晰。它們是相互聯系、相互支持的有機系統整體。它總結了成功的經驗,有了新的推廣總結;它反映了現實的迫切需要,能夠最大程度地促進和形成全體人民法官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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