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公布以來,我國先後出臺了商標法、專利法、技術合同法、著作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從宏觀上看,國家在法律制度層面為企業知識產權權益保護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依據,為企業制定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和具體實施辦法指明了方向,但仍缺乏針對侵權案件的單獨細化的法律法規文件。為了保護企業的商業秘密,建議制定《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法》、《知識產權侵權法》等文件,詳細制定企業之間、企業與員工之間商業秘密保護和侵權的規定。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194條* * *互聯網用戶、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利用互聯網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195條* * *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權利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通知應當包括侵權的初步證據和權利人的真實身份信息。網絡服務提供者收到通知後,應當及時將通知轉發給相關網絡用戶,並根據侵權初步證據和服務類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損害擴大部分應當與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權利人因錯誤通知給網絡用戶或者網絡服務提供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