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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如何規定強制保險的賠償的?

法律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車上人員和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內予以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強制保險理賠需要交哪些材料?

1,保單為強制保險;

2.被保險人出具的索賠申請書;

3.被保險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被保險人的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員的駕駛證;

4.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事故認定書,或者人民法院等機構出具的相關法律文書等證明;

5.被保險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選擇自行協商處理交通事故的,應當提供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記錄交通事故的協議;

6.受害人財產損失證明、人身傷殘證明、相關醫學證明、損失清單、費用單據;

7.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和損失程度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條例》第二十壹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車上人員和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內予以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內先行支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受害人追償:

(壹)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事故期間被保險機動車被盜的;

(3)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壹,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給受害人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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