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日計算期間的,起始日不計算,從第二日起計算。例如,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不服判決的上訴期間為15日,因此判決宣告之日或判決書送達之日不計算在15日之內,即如果判決書送達時間為10年5月,則該期間應從11日起計算,上訴期間至5月25日屆滿。
期限,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某壹時間。時限由事實組成,內容是確定未來將要發生的事實。構成期限的事實也叫期限。根據《民法通則》規定的精神,期限可分為法定、指定、約定三種。
民法中的期限是指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滅的時間,分為期間和日期。周期是指從壹個特定時間到另壹個特定點所經過的時間。是壹個具體的時間段,比如1995 5月1到1996 5月1,這是壹個時間段。日期是指不可分割的壹段時間。是某個時間點,比如1996 10 10月1,是壹個星期天。周期是壹個動態的時間階段,介於即期日期和遠期日期之間;日期是壹個靜態的時間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