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的合法性。
形式的程序性。
語言的準確性。
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法律文書的寫作屬性。
按照格式寫所有事項。
主旨清晰,闡述準確。
敘述清晰,材料真實。
依法推理,令人信服。
簡明清晰地說明情況。
綜合表達,以敘事討論為主。
文風因文而異。
語言精確、簡單、莊重。
法律文書的法律屬性重在法律效力。法律文書的寫作屬性重在寫作技巧。
法律屬性是法律文書生效的前提,再好的寫作技巧,如果脫離了法律文書的法律屬性,也無法成為有效的法律文書。典型的是法院的判決。
壹份好的法律文書,既要符合其法律屬性,又要運用寫作技巧,使法律文書更生動、更有說服力、更直截了當,讓法官信服。
說到法律文書,我們首先想到的是格式和程序,可見法律文書的法律性質是多麽重要。同樣的事實和材料,用不同的語言和排版技巧,可以發揮其不同的效果,說明寫作屬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