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LM考試科目包括政治、外語、專業基礎課(刑法、民法)和專業綜合課(法理學、憲法學、中國法制史)。政治成績100,外語成績100,專業基礎課成績150(刑法:75,民法:75),專業綜合課成績150,總分500。
我國65438至0996試點LLM是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14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專業學位設置審批暫行辦法》設立的。法律碩士學位是具有特定法律專業背景的專業學位,主要為立法、司法、律師、公證、審判、檢察、監察和經濟管理、金融、行政執法和監察等部門和行業培養高層次法律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
2000年,全國聯考開始試行。2003年法碩士入學考試初試科目由五門改為四門,包括政治理論、外語、專業(包括憲法、法學基礎理論、中國法制史)綜合課和專業基礎課(包括民法、刑法)。其中政治理論和外語參加研究生全國統壹入學考試。綜合基礎課、專業基礎課等業務考試科目為全國聯考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