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兩者的培養偏向不同,法學專業是全科,而法學(律師)專業更傾向於律師方向(專科培養);
2.畢業後就業方向不同,法學專業就業範圍更廣;
二、法學專業:
1,本專業培養系統掌握法律知識,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有關政策,能夠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特別是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2.主要課程:法理學、法制史、憲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民法、商法、知識產權法、經濟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國際政治。
主要實踐教學環節:包括見習、法律咨詢、社會調查、主題辯論、模擬審判、神秘辯論、實習等。
三、法學(律師)專業:
它是法學專業的壹個分支,是為未來的職業定位而設計的,側重於專業技能和業務定位的學習。